光速是宇宙中所有物質運動的極限,也是時間和空間的基本尺度。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告訴我們,光速不變并且無法被超越,這是一個普遍的定律。然而,科學家們卻發現了兩種神奇的現象,它們似乎可以違反這個定律,那就是量子糾纏和宇宙膨脹。這兩種現象都涉及到超光速的效應,那麼它們是如何做到的呢?它們又意味著什麼呢?本文將為你揭開這個謎團。
為什麼有靜止質量的物體永遠達不到光速
光速是指在真空中,光的速度是恒定的,約為30萬公里每秒。1905年,愛因斯坦提出了狹義相對論,認為光速不變并且無法被超越。他基于兩個假設:一是物理定律在所有慣性系中都相同;二是真空中的光速對于所有慣性系都相同。基于這兩個假設,他推導出了一系列令人震驚的結論,比如時間的相對性、長度的收縮、質量的增加、質能方程式等。其中關于不能超光速的描述如下:有靜止質量的物體永遠達不到光速,理論上只能無限接近于光速;沒有靜止質量的物體只能以光速運動;如果有什麼 東西能夠超過光速,那麼就會出現因果律被顛倒的悖論。
為什麼光速無法被超越呢?答案就在質能方程式里。該方程表明能量等于物體質量乘于光速的平方。這代表著物質的質量越大,則其蘊含的能量越大。例如,一個運動的物體相對于靜止狀態,由于它附加了動能,根據上述方程式,其質量是大于相對靜止時質量的。我們是否可以將一個物體加速到超越光速的狀態呢?答案是否定的,事實上,想把一個物體加速到光速,需要的能量將會是無窮大,而宇宙中不存在可以提供無限大的能量的物質,因此不可能把一個物體加速到光速。而且,在接近光速時,物體會變得非常重,并且時間會變得非常慢。這些效應使得加速變得非常困難。所以我們說,在空間中運動的物質和信息都不能超過光速。
量子糾纏是否違背光速不可超越
假設有兩個光子A和B,它們在一個源頭處被產生,并且被糾纏在一起。這意味著A和B之間有一種特殊的關系,它們共享一個總的狀態,但是各自的狀態卻是不確定的。例如,A和B都有一個屬性叫做自旋,它可以向上或向下。但是在沒有測量之前,我們無法知道A或B具體是向上還是向下,只能說它們有50%的機率是向上或向下。
當我們對A進行測量時,我們就可以確定A的自旋方向,比如說是向上。那麼根據量子糾纏的原理,B的自旋方向也會立刻確定為向下。這個過程是瞬時的,并且不受距離的影響。即使A和B相距千萬光年,也會同時發生。這就好像A和B之間有一條隱形的線連接著,當我們拉動其中一個時,另一個也會跟著動。這種效應看起來就像是超越了光速,因為信息似乎在瞬間從A傳遞到了B。但實際上,并沒有任何信息被傳遞。因為我們無法控制A或B的自旋方向,它們都是隨機的。我們也無法用這種方式來發送任何有意義的信號。所以這種效應并沒有違反相對論中的因果律,也沒有破壞光速的極限。它只是表明了量子世界中存在一種非常奇特的聯系,它超越了我們對時間和空間的常識。 宇宙膨脹是否違背光速不可超越
宇宙膨脹是指宇宙中的空間正在不斷地擴張,導致宇宙中的物質相互遠離。這一現象是由哈勃在1929年發現的,他觀察到了遠方星系的紅移,即這些星系發出的光波變長了,表明它們正在遠離我們。
但由于宇宙距離足夠大,在一定距離中,宇宙膨脹速度是遠遠大于光速的。例如,在距離我們140億光年處,星系遠離我們的速度就已經達到了光速。而在更遠的地方,星系遠離我們的速度就會超過光速,這意味著我們永遠也看不到這些星系發出的任何光線。這又是一個讓人困惑的現象,如果光速是運動速度的極限,那麼怎麼會有東西能夠超過光速呢?難道相對論又錯了嗎?其實不然,因為這里涉及到一個重要的區別:運動和膨脹。
運動是指物質在空間中相對于其他物質或參考系的變化,而膨脹是指空間本身的變化。相對論中說不能超過光速的是運動,而不是膨脹。換句話說,在空間中任何物質都不能以超過光速的速度移動,但是空間本身卻可以以任意快的速度擴張。而且空間并非是物質,它沒有質量、沒有形狀、沒有邊界,所以也不受相對論的限制。光速不可被超越,是指在空間中運動的物質和信息都不能超過光速。而量子糾纏和宇宙膨脹,并不涉及到空間中運動的物質和信息,而是涉及到更深層次的物理現象。因此,它們并不矛盾。相反,它們反映了我們對自然界的探索和理解,并且給我們帶來了更多的奧妙和驚喜。對此,你們怎麼認為呢!好了,本期內容就到這里了,歡迎大家踴躍討論,感謝大家觀看。